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17〕75号),学生休学期满(以学校批复时间为准),逾期2周未向学校申请复学的,学校视其自动放弃学籍,予以退学处理。经学校审议决定,给予旅游科学学院台湾籍学生李权桦(学号2017221050)退学处理。
如果本人对该学籍处理有异议,在本处理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特此公告。
公告期限:从2022年12月29日起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