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17〕75号)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,给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7名逾期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退学处理。具体名单附后。
如果本人对该学籍处理有异议,在本处理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特此公告。
公告期限:60日。从2021年10月19日起算。
附件:学生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