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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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论文
教学督导
教学竞赛
听课制度
毕业论文
毕业论文

本科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,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,各院(系)具体组织,各专业教研室(或研究室)具体负责。以专业为单位,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,对毕业论文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质量监控。   

教务处负责协调各院(系)安排本科毕业论文工作,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的检查,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等管理工作。学校、院(系)、教研室均重视和加强本科毕业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,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。

各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在院(系)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选题、安排指导教师、论文(设计)教学检查与毕业答辩、成绩评定、全过程督导、总结等工作。

为了鼓励学生发扬创新精神、锻炼实践能力,促进专业知识的学以致用,我校可以将学生在第三、四学年期间独立完成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以下创新实践成果,认定为毕业论文。

1、学术论文。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、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,且字数在五千字以上。

2、翻译作品。翻译并公开出版发行的、与本专业相关的著作;翻译并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、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、文学作品等,原则上要求字数在五千字以上。

3、调研报告。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、或者由地厅级以上单位或部门正式采用的,与本专业相关的调研报告,且字数在五千字以上。

4、在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、科研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,与本专业有关的专著、学术论文、翻译作品、调研报告、新闻报道、音频、视频作品等。

上述的范围和标准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总体标准,各院(系)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予以细化和补充,制定本单位所属专业的具体认定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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