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我校发放给普教本科毕业生的证书和各类证明共计6份,加盖公章情况如下:
毕业证书(3枚):学校钢印、学校校章和校长签名章。
学位证书(2枚):学校钢印、校长签名章。
英文学位证书(2枚):校长签名章、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章。
学历证明(1枚):学校校章。
注:以上证书证明均在党政办公室(明德楼303室)加盖公章,需按照学校规定提交用印申请表,经党政办公室核对后加盖。
学位证明: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(请至教务处(明德楼208室)加盖)。
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:教务处章(已经加盖)和学院公章。
特别提示:
因证书、证明通过专门渠道打印,且数量有限,加之毕业生即将离校,一旦错盖公章,可能会影响毕业生正常离校。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盖章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