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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教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、证明加盖公章提示
日期:2016-05-16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学院:  

    我校发放给普教本科毕业生的证书和各类证明共计6份,加盖公章情况如下:

  1. 毕业证书(3枚):学校钢印、学校校章和校长签名章。

  2. 学位证书(2枚):学校钢印、校长签名章。

  3. 英文学位证书(2枚):校长签名章、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章。

  4. 学历证明(1枚):学校校章。

    注:以上证书证明均在党政办公室(明德楼303加盖公章,需按照学校规定提交用印申请表,经党政办公室核对后加盖。

  5. 学位证明: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(请至教务处(明德楼208室)加盖)。

  6. 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:教务处章(已经加盖)和学院公章。

    特别提示:

    因证书、证明通过专门渠道打印,且数量有限,加之毕业生即将离校,一旦错盖公章,可能会影响毕业生正常离校。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盖章事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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